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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大家會以為美國人是直接的,所以語氣可以直接一點,直話直說。這是大部份美國人的性格,直率地表達心裏的感受,但是並不代表說話的語氣可以直接,甚至於不經修飾。

這是學英文最難的地方,你可能文法、拼字完全正確,但卻忘了聽者的感受,畢竟能把英文說出自己的感受就很好了,要再修飾一下,就要花更多的腦筋了。

比如說:有人邀約你參加一個聚會,你可能直接沒有惡意地跟他說
" I don't want to go!"

但是敏感一點的人會覺得你很討厭我嗎?你為什麼直接的拒絕我?
其實這句話一點錯都沒有,文法拼字 OK! 翻成中文也沒錯,到底哪裡錯了呢?

你可以這麼說:
" I'd love to, but I have to work overtime."
" I'd like to, but I am tired."


先婉轉的表達其實我很願意的,只是...........(給一個理由)


就好像點菜時
我要漢堡
→ I want a hamburger. (X)
→ Can I have a hamburger?
→ I'd like a hamburger.

千萬不要一付大老爺的樣子,我要這個、我要那個,雖然你沒有惡意,但是說者無心,聽者有意,許多的misunderstanding就是這樣來的,不要以為只有日文有敬語之類的,連英文也是,要小心使用喔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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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yuptown08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